黔教科发〔2017〕28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科发〔2017〕105号),我厅于2017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经学术委员会的专业评审,本届优秀成果共推荐一等奖6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79项。评审推荐奖次成果已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在省教育厅政务网和贵州省教育科学院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我厅在获奖材料的信息复核工作中,对各报送单位的信息填写错误进行了更正,并撤销了不符合《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推荐获奖成果1项。同期,我厅并未收到其他问题的任何异议。
现公示期满,我厅将符合《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获奖名单予以公布,本届获奖成果共产生一等奖6项,二等奖44项,三等奖79项。
我厅将对成果获奖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及下拨成果奖励金。具体要求,将另文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田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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