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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下达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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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教科发〔2017〕288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黔教科发〔2017〕287号),现将本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奖金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奖金发放范围

教学成果奖的获奖者是指《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的成果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

二、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三、奖金发放要求

(一)《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科研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二)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金由获奖成果主持人领取,并由获奖成果主持人自主决定奖励金的分配。

(三)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奖金将直接下拨至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相关学校等收文单位的财务账户,各单位须根据《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遵照发放要求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确保本单位(或本属地下属单位)获奖成果主持人顺利领取奖金。

附件: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xls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田仁刚

联系电话:0851—86775332

电子邮箱:gzjkyg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