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科发〔2017〕288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黔教科发〔2017〕287号),现将本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奖金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奖金发放范围
教学成果奖的获奖者是指《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的成果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
二、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三、奖金发放要求
(一)《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科研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二)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金由获奖成果主持人领取,并由获奖成果主持人自主决定奖励金的分配。
(三)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奖金将直接下拨至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相关学校等收文单位的财务账户,各单位须根据《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遵照发放要求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确保本单位(或本属地下属单位)获奖成果主持人顺利领取奖金。
附件: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金一览表.xls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田仁刚
联系电话:0851—86775332
电子邮箱:gzjkyg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