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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拟奖补学校(民办高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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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9号)、《贵州省民办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教〔2013〕17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民办高校申报,省教育厅党组研究,拟确定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等10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为2019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851-85282517(民办教育处)

0851-85282945(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贵州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拟奖补学校名单

(民办高校)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

茅台学院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