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语发〔2020〕3号
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4号)的具体要求,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经济较发达县市的学校应于2018-2020年全面完成达标创建工作。
2019年,共有37所学校应接受评估验收(其中有6所是2018年未达标的学校,见附件)。验收专家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等方面,对上述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了检查。
通过验收,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学校由于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扎实,提交检查的资料详实具体、丰富齐全、脉络清晰,总评分均达87分以上,建议上述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争取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盛华职业学院3所学校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未提交创建资料,评定为不达标,请学校高度重视,务必于2020年9月30日以前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全省第二批高校及省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结果.doc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