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语言文字工作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第十六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黔语发〔2020〕2号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创建“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33所学校进行了验收。

专家组本着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问卷访问、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验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30所学校获“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名单见附件)。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对上述学校进行授牌。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义,动员所有学校积极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已命名的示范校是公认的先进典型,命名后明显退步的,要撤销其示范校称号。

      附件:第十六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验收结果.xlsx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