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语发〔2020〕2号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创建“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33所学校进行了验收。
专家组本着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问卷访问、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验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30所学校获“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名单见附件)。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对上述学校进行授牌。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义,动员所有学校积极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已命名的示范校是公认的先进典型,命名后明显退步的,要撤销其示范校称号。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