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厅长信箱回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了《贵州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贵州省教育厅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考核制度》、《贵州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贵州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处室(单位)。每年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每季度对各处室提供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2015年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工作会上,对各校、各单位就厅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信息来源可靠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五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程序,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除信函、邮件受理依申请公开外,还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通网上在线申报受理依申请公开,并通过《贵州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受理机构、申请方式、流程、答复方式等。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州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号一档,每个档案包括依申请材料、答复情况、邮寄答复书的挂号信收据等,并详细登记处理流程,以备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厅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网站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3690条。其中通过厅政务网站主动发布文件通知类信息533条(规范性文件7条),人事信息3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48条,教育党建类信息46条,招生考试类信息202条。2015年开设专题专栏2个。政务微博公开发布信息37条。
(二)2015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省招生考试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信息均严格按要求通过新闻媒体、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高校网站、编辑书籍资料等方式充分公开、公示。省招生考试院设立信访咨询室,要求省内各高校、市(州)、县(市、区、特区)考试招生机构相应设立信访咨询室,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贵州2015年高考指南》上公布了各级考试机构、各高校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开通了考生家长直通车信箱,接受咨询和申诉,并安排人员及时回复。少数民族政策照顾考生在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张榜公示,其他各类考试加分政策照顾考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等名单通过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县(市、区、特区)考试招生机构、相关中学、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等渠道公示。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分数、录取信息、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温馨提示、院校投档录检等各类信息。2015年,省招生考试院共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70条;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招考新闻”栏目发布信息169条,集中公开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的“阳光平台”栏目发布信息264条,各业务处室实时在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各环节信息;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112条;省招生考试院共向考生发送手机短信150余万条。
二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财务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途径的财务信息公开方式。全省高校基本开展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有49所高校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其中48所学校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41所高校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过网络公开的有43所、校报公开的有7所、校内广播公开的有1所、报刊杂志公开的有4所、会议纪要公开的有5所、简报公开的有4所,其中省属20所学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了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省教育厅共收到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61件,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69件、党派团体界别提案21件,以上共计151件。其中,由我厅主办的87件、会办的50件,独办的1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理答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我厅在政务网站中开辟了公开专栏,对符合公开条件的47件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
三、回应政策解读情况
2015年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9篇。每年省招生考试院主要领导、厅相关处室通过“阳光946”平台等媒介解答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次),其中当场申请1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3件。涉及三公经费、招生考试等方面,全部按时进行答复,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厅长信箱”回复情况
2015年“厅长信箱”共收到群众网上来信2446件,办结回复2335件,其中公开回复2335件;111件因留言者联系方式无效、来信内容不明确或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等,未予办结。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类别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呈现方式。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新渠道新载体。加大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信息公开力度,更加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