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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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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黔教发〔2021〕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主要目标、重点举措、保障措施3个方面构成。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省中医药教育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一系列具体目标:力争建成2个中医药类国家级一流学科;5个左右国家级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左右省级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门左右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类一流课程;力争建设1个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打造1个以上高水平专业化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三、《实施方案》重点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整合中医药课程体系、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医临床带教能力、加快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科学调控招生规模、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管理、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质量评价11方面举措。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和管理,协同处理好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在博士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医科类院校附属医院建设、有关职业院校高水平中医药专业(群)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中医药重大专项等重大改革建设项目中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引进、评奖激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相关文件: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