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精神,指导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省教育厅制定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把育人为本、加强统筹、完善机制、因地制宜作为基本原则,实现到2023年秋季覆盖普通高中所有年级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课程设置。提出学制和课时、课程类别、开设科目与学分、科目安排、毕业学分要求5项内容设置。第三部分是实施要求。从科学制定课程规划、加强学校课程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完善课程评价体系7个方面,对各地新课程实施提出具体要求。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师资建设、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督导评估、加强舆论宣传5项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体现了国家意志和要求,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以及高中学校在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任务,强调了教育督导评估的监督作用、教育科研的支撑作用。
(二)注重突出我省社会环境优势,将丰富的红色文化、突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领先的大数据产业等内容融入相关学科课程或校本课程。
(三)充分考虑省内区域间、校际间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加强分类指导,发挥示范校的作用,带动教育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同步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以解决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差异大问题。
(四)制定了普通高中课程安排表、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给各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