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在中职招生工作中,我省个别学校出现了欺骗学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学生及家长利益,严重冲击了中职招生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治理中职学校违规招生问题,进一步完善中职招生制度,制定了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起草组在深入剖析违规招生案例基础上,以解决中职招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文件起草工作。文件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向省直有关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等征求了意见。文稿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签后,正式行文印发。
三、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意见》以我省中职招生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招生资质核查制度,要求各地按照管理权限,每年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进行核查,省招生考试院于每年5月底前公布当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要求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省级核准制度,核准的招生计划在“贵州省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中职学校不得超范围、超计划、无计划招生。
三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对我省中职学校和省外来贵州招生学校分别提出了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严禁学校虚假承诺欺骗学生及家长,严禁学校在宣传中误导学生,严禁学校组织有偿招生、买卖生源。
四是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要求从2026年起,我省中职学校及省外来贵州招生的中职学校,都必须通过“贵州省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招生,做到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开展录取。
五是完善收费监管机制,分别对公、民办学校收费进行规范,并压实中职学校管理的属地责任,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收费及财务管理。
六是强化学生学籍管理,规范中职学校学籍注册管理行为,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