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教〔2018〕255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省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进一步提高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推动我省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