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教〔2018〕214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5日
黔财教〔2018〕214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