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督〔2018〕8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3号)提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截止8月底,全省现有义务教育阶段超大班额6090个,占全省义务教育总班级数的5.37%。当前,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工作进度与“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阶段性目标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离完成年度目标时间太短,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做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确保基本消除超大班额。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除超大班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工程,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民生工程,是一项刻不容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省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由来已久、涉及面广、程度较深、难度较大、困难较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消除超大班额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担当尽职的责任感、推动改革的使命感,把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尤其是超大班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啃下这个“硬骨头”,全力打赢消除超大班额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施策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照各地2017年报送、由我厅汇总并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的《贵州省分县(市、区、特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进度表》(附后),按照年底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举措,统筹安排,综合推进。
(一)全力消除现有超大班额。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没有同步规划布局中小学校,没有按要求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少数地方落实小区配建中小学政策的力度不够,且由于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人口增长幅度大于学校建设速度,学位资源不足,大班额问题解决不好。各地要坚持新建、改扩建学校与存量教育资源整合相结合,不断增加学位,削减超大班额存量,全力消除现有超大班额。一要保障学位供给。要按照“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的原则,列出消除超大班额任务清单,提出具体方案,逐一消化落实。有可利用扩展空间的,要通过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就学需要。没有扩展空间的,要通过新建学校(校区)、租赁校舍,也可以与其他学校进行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想方设法增加学位。对学校在建工程,尤其是近年来我厅下达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工程,更要加强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投入使用。二要加强统筹规划。要立足解决当前存在的超大班额问题,又要兼顾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大班额问题,还要结合人口增长趋势和分布特点,特别是二胎政策放开后的学龄人口变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提前进行长期规划。新建居住区要真正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学位增长与人口增长、学生人数的变化相适应。三要消除民办学校超大班额。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除民办学校超大班额工作,明确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责任,实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统一达标。四要杜绝新增大班额。当前,全省中小学校已全面开学,各地各校要做好新生注册和学籍办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妥善做好新生登记工作,确保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力争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对班额已经超标的学校,要限制学生转入,杜绝新增大班额。
(二)扎实做好分流工作。对已存在大班额特别是超大班额的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综合措施,制定分流规划,引导科学合理分流。一要多措并举。实行校内分流的,不同年级要采取不同措施。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毕业年级人数基本保持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其他年级超大班额要分流化解。实行校际分流的,原则上学校要对分流的学生统一师资配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评估考核,保证教学质量。二要有序分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区教育局制定科学的分流方案,并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学校有多个学段的,可先考虑整个学段分流,只有一个学段的,可考虑按年级分流,再考虑班级分流。进行班级分流时,应当师生均衡分配、方式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三要确保稳定。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不能因为分流工作带来新的矛盾,造成不稳定,人为产生不安定因素。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证平稳有序。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3号)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招聘、使用的主导权,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实行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及时补充大班额严重地方的教师。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扩大教师补充渠道。要推动教师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教师(校长)交流,统筹城乡师资配置。要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一些学位充足的地方,也出现大班额的问题,“城市挤、农村弱”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城乡教育的现实差距特别是教育质量的差距造成的。一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全面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尽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二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和支持各地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通过强校托管弱校、教师(校长)交流等方式,推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建共享,整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三要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各地各校不能以消除超大班额为理由长期占用图书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学校体育活动正常开展。不能因为消除超大班额而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政府责任。消除超大班额工作是政府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部和我厅对消除超大班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主动寻求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挂帅,统筹各部门各方面力量,按照省委“五步工作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层层落实、排查销号、督导通报等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工作量和责任人,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确保消除超大班额各项工作抓铁有痕,落地生根。
(二)确保经费投入。要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各自的投入责任。不能完全依赖中央和省级投入,更不能为了争取上级资金,虚报大班额数量。要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向解决大班额特别是超大班额重点倾斜和扶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多渠道筹措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资金,结合上级补助,保障消除超大班额资金需求。
(三)开展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查室、省教育厅把消除超大班额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的内容。对未完成消除超大班额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省政府教育督查室、省教育厅将通过专项督导检查的方式,动态掌握各地消除超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对因为消除超大班额工作不力、今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问责。
附件:贵州省分县(市、区、特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进度表.xls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
2018年9月6日